九五至尊VI
-图书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读者服务>>正文
图书馆图书借阅证的发放补办和使用规定
2015-05-29 00:00   审核人:

一. 图书借阅证的发放

1. 对初次办证的学院正式教职工免费提供,其他持工作证办理。

2. 新入校学生读者持一卡通和电子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班为单位到图书馆添加、修改信息。

二. 图书借阅证的补发

持一卡通借阅证读者丢失借阅证,要到学院一卡通管理中心挂失,重办新证,凭新办的一卡通到图书馆添加、修改信息。

持非一卡通借阅证读者丢失借阅证,要到借书处办理挂失手续,找到后再到借书处办理恢复手续,如果两周后仍未找到,可办理补证手续,补证费每证10元。

图书借阅证的使用:

1.图书借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的凭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严格按照借书权限借书,不得超越权限使用图书借阅证。

关闭窗口
   
  最新公告 更多>>
123
· 关于2019年元旦...
· 关于2018年国庆...
· 关于2018年中秋...
· 关于2018年暑假...
· 关于还书期限在...
  规章制度 更多>>
· 图书资料理赔规定
· 图书借阅暂行规定
· 图书馆现期期刊...
· 网络信息及电子...
· 图书馆馆长职责
· 馆长寄语
  网站导航
学院官网 | 学院招生信息网
就业创业信息网 | 学院教务处
国家图书馆 | 北京大学图书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 | 山东省图书馆
 
 
 首页 | 本馆概况 | 读者服务 | 文献检索 | 我的图书馆 | 电子资源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