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17年4月19日-21日
二、活动地点:山海健身中心
三、参赛单位:
学生组:航海学院代表队、港航与电商学院代表队、机电与信息工程系代表队、外语、旅游管理、航空代表队、五年制大专部代表队。
教职工组:行政党组代表队、服务中心代表队、教学代表队、五年制大专代表队、航海学院代表队、机电与信息工程系代表队、港电学院代表队、外语、旅游与航空系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学生组:男单,男双、女单,女双;教职工组男女混合团体(包含: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女子双打)
五、参加办法
1、运动员报名
报名方式:于4月13日下午下班前,学生以院系为单位将报名单(内容应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体育部王大伟老师处,教职工以党支部为单位报送至工会。逾期报名,按弃权论并取消全民健身精神文明奖评选资格。
2、报名人数:
学生以院系部为单位,每院系出一个代表队,每代表队不超过10人。项目包含女单、女双、男单、男双。教职工以党支部为单位,教职工团体每队可报运动员4-8人(一名运动员限报两项)。
3、运动员资格:
学生运动员必须是本院系部学生;教职工混合团体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党支部员工,且身体健康。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教职工男女混合团体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出场顺序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女子双打。比赛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每场比赛采用一局决胜制,15分每球得分制(最高15分),小组前二名出线。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排出名次。每场比赛采用一局决胜制,21分每球得分制(最高21分)。男女混合团体赛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项目。
3、学生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的办法。第一阶段(半决赛以前)采用一局决胜制,21分每球得分制(最高到21分)。第二阶段(从半决赛开始)采用三局两胜制,15分每球得分制(最高到15分)。
4、团体名次计算:(1)根据全部比赛的胜次积分进行排名。(2)如果两个队积分相同,则该两队交手胜者排名靠前。(3)学生团体奖按照本系所有学生比赛胜次积分进行排名。
5、间歇:(1)每局比赛不允许有间歇;(2)局间允许有不超过120秒的间歇。
6、各参赛队对有关问题的申诉时间为比赛结束后半小时以内。
7、凡被查有违背资格的运动员或弄虚作假的代表队,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8、比赛裁判:主裁判由主办方派,辅助裁判由承办方安排。
9、运动器材:学院提供羽毛球,球拍参赛选手自备。
10、检录后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七、奖项设置:
1、单项取前三名
2、团体奖前三名
3、优秀组织奖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