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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至尊VI 网络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时间:2015-11-17点击数:

山海院字〔2015〕66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网络阵地建设,提升学院网络宣传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网站、网络新媒体等网络媒介在宣传教育、舆情处理、信息交流及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构建和谐校园网络文化环境,全面提升学院社会形象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部门、单位的网站建设和网络宣传工作,是指导各部门、单位网络宣传工作的基本文件,也是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网络宣传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网络宣传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网络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振鹏 副组长:仉继航

成员: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学院网络宣传工作的调度协调,指导抓好各部门、单位网站建设和网络宣传工作。研究掌握学校网络宣传工作动态,做好网络舆情监察和舆论引导,制定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做好网站内容更新及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负责学校网络宣传工作的考核评估。

(二)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宣传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宣传统战部(院办),具体负责学院网络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网络宣传管理责任分工

1.各部门、单位的网络宣传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负责组织、监督本部门、单位的网络宣传工作,确保网络信息、新闻等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创新性;

2.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通讯员兼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网站建设管理和网络宣传工作;

3.每位教职员工、在校学生都负有参与网络宣传的责任和义务,应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网络宣传积极性。

二、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

(一)学院网站构成与责任分工

学院网站由学院官网首页、部门/单位网站和专题网站组成。学院官网首页由宣传统战部协同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维护;部门、单位网站由各网站所属部门、单位负责建设管理,网络管理中心给予技术支持;专题网站由宣传统战部协同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管理。

(二)网站建设和管理要求

1.网页建设要求

学院各部门、单位网站页面建设,要求特色鲜明,栏目设置全面、合理、清晰易用;网页设计要做到突出文化内涵,页面简洁,风格新颖;内容丰富多彩,主题突出;图文搭配合理,吸引力、感染力强。努力把网页建设成为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阵地和扩大对外影响的重要窗口。

2.网络内容发布具体要求

内容发布必须坚持正面宣传原则,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必须有利于树立学院良好形象,扩大学院影响;必须做到信息准确,行文规范。

(1)上网信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院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学院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2)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统计规程、信息保密等规定要求,网络宣传信息中凡是涉及统计数字、技术安全、敏感问题和学院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须经院领导审定批准后方可网上发布。师生隐私、内部通报、人事薪酬、内部交流文件等学院机密信息经院领导批准后,可在内部办公平台上发布,一律不得对外公开。

(3)各部门、单位都要按照“文字准确简练,语言规范流畅,内容真实有效,形式图文并茂”的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保证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始终使网站充满活力,充分发挥网站的宣传和教育作用。

(4)宣传统战部和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并及时督促删除未按规定发布的信息。对违规发布信息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学院作出相应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交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网站信息发布程序

(一)各部门、单位信息发布流程

1.校园网站信息发布

网络管理中心根据学院网络宣传相关规定,赋予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对所在部门网站的编辑权限→采集撰写整理信息→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发布信息。

2.学院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介信息发布

采集撰写整理信息→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媒介信息发布主管部门、单位(或分管院领导)审核→发布

3.校外媒体网络信息发布

采集撰写整理信息→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分管院领导审批→批准→宣传统战部报送相关媒体

(二)网站主页信息发布渠道

1.学院网站主页宣传内容

学院网站主页设有图片新闻、新闻动态、院系动态、公告通知等专栏。主要发布以下信息:

(1)学院党委、行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适宜发布的政务公开内容;面向校内外的通知、公告。

(2)上级单位领导来校视察、指导等重要信息。

(3)学院举办或承办的重要活动和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4)各部门举办的具有全院性影响的活动、新闻。

(5)各系部开展的较有影响的教学、科研、教改、课改、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活动。

(6)有关部门开展的较有影响的校内外文化活动;针对优秀教师、优秀毕业生和在校学生、新人新事新风尚等方面的正面宣传。

(7)学院、部门或个人受到上级单位的表彰奖励信息。

(8)校外媒体对我院有关方面的报道信息。

(9)其他经院领导批准安排发布的信息。

2.网站主页发布信息渠道:

(1)由宣传统战部采集信息直接在主页相应栏目发布。

(2)各部门、单位欲发布在校园网站主页上的信息,将电子版交至宣传统战部,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

四、 考核评比与奖惩

由网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网络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工作。

(一)评比标准(请见附件)

(二)评比程序

1.评比时间。平均每月组织一次评比活动。

2.评比奖惩。每学期期末汇总评比结果,按评比名次给予一定现金奖励;排名最后的部门、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处罚经费从部门包干经费中扣除。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通讯员”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评选 “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参考条件之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解释权归宣传统战部

(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作废。

九五至尊VI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一:

九五至尊VI

网络宣传考核评比标准

内容

具 体 标 准

分值

网站

版面

效果

(15分)

网页设计

页面设计整齐、美观、清晰易用,整体设计风格符合部门性质定位。网站可含有个性化项目,且设置合理,富有创意,体现部门的特点。

5分

栏目

规划

网站栏目设置合理、丰富,栏目名称准确,具有简明、直观、易操作的特点。

5分

部门

特色

教学部门网站能充分反映专业特色、能反映办学水平以及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情况;行政部门网站能充分体现服务意识,对外发挥职能部门的窗口作用。

5分

网站

内容(85分)

页面

效果

图文并茂,图片运用恰当,文字排版整齐,字体、字号一致,页面整体效果规范美观。

15分

新闻

信息

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本部门及和本部门相关的各项信息,如科研、教学、新闻、各项活动、招聘信息等,且文稿质量较高。内容新颖、丰富,富有创新性。

10分

容 更 新

有专人维护内容,维护更新准确及时,能及时清除失效信息和错误信息。不允许涉密信息上网,信息发布准确,无不良不当信息。

每发现一次扣除2分。

10分

各网站每周至少更新一篇新闻稿件(不含通知公告等)。每少一次扣除2分,扣完为止。

20分

初始分数为0分,采取加分制。

各部门、单位供稿新闻被学院官网首页、潍坊交运报或滨海日报等县区级媒体采纳一次加1分;被市教育局网站或潍坊日报、潍坊晚报等地市级媒体采纳一次加2分;被省级及以上媒体、省教育厅网站采纳一次加3分。一篇稿子同时被多方采纳刊登,以最高分数计算,不重复叠加计算。最多不超过30分。

30分

附件二:

九五至尊VI

新闻信息发布奖励标准

鼓励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踊跃投稿,参与学院宣传工作,一经采纳,对投稿人进行奖励,除学院奖励外,各部门、单位还可自行制定奖励标准。学院信息发布奖励细则如下:

单位:元

新闻媒体类型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纸质媒体

头版(字数不限)、普通版面1000字以上

2000

1000

500

普通版面500-1000字新闻

1500

700

300

图片新闻或简讯(500字以下)

1000

500

200

网络媒体

500字以上新闻

200

150

100

图片新闻或简讯(500字以下)

15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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