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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07 】

潍社评发〔2016〕2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市委党校、高等院校、有关企业社科联,市直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加强对我市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的选拔、培养和扶持,充分调动全市广大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推动我市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作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作风正派;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学术成就突出,在全省、全市同行中有较高的声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参评:

1.研究成果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奖励,或厅级一等奖奖励(不含各级各类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研讨会、征文活动奖项)。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完成过省级以上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且有较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或者完成过市级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并获得市级以上党政领导(含市级)肯定性批示,有较大社会影响。

3.独立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过专著著作,并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或报纸公开发表过3篇(含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产生一定影响。

5.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获市级以上党政领导(含市级)肯定性批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潍坊市社科研究拔尖人才和往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获得者,本次不再参评。

二、推荐办法

1.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候选人由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并按隶属关系报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驻潍各高校等院校宣传部(社科联、科研处)或市级主管部门。

2.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后推荐至市社科奖评选办公室。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填写《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推荐表》、《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优秀人才推荐表》(一式5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以上两表的电子报表1份。(以参评者姓名加拔尖或优秀为文件名保存)

(3)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研究成果3项,各一式3份。其中,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著作、课题原件3份。论文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课题需提供立项和结题的文件或证书;获得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成果必须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反映成果获奖情况和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3份。研究成果材料以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后)为主。

2.申报推荐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10日。

联 系 人:张鸿光 吴爱军

电 话:8789227(评奖办)

地 址:潍坊市胜利东街99号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308室

邮 箱:sdlt0317@sina.com

网 址:www.sheketiandi.com

附件:1.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推荐表

2.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优秀人才推荐表

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

潍坊市第三届中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拔尖人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