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至尊VI
-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部门简介|教学品牌|教学文件|教学管理|下载专区

 
请输入搜索信息: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常规检查的通知
2018-05-03 15:23   审核人: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确保各项教学工作得以开展与落实,学院于本学期第九周至第十周(5.7-5.20)进行期中教学常规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形式

1.各院系、部自查,期中教学常规检查以自查为主。自查时间:第九周(5.7-5.13);

2.期中考试:第十周(5.7-5.20)进行期中考试;

3.教务处、考核办抽查:第十周(5.14-5.20)。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检查内容

1.教学常规检查:(1)教学秩序检查(2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3)教案的编写情况(4)学生作业的布置、批改及记录情况(5)听课记录等,按照《教学常规质量标准》(附件1)执行。(6)教师工作手册填写情况。7)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情况。

2.由各院系、部组织期中学生评教工作,填写《九五至尊VI 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3),5月21日前将评教成绩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各年级学生座谈会,5月16日各班级派学习委员1人参加学生座谈会。

(二)检查方法及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做好自查记录。

2.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不规范教学行为要限期改正,对已完成的工作,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完成的要说明理由。

3.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并于5月21日前将期中教学常规质量检查记录(附件2)和期中教学常规检查总结的纸质稿(盖章)、电子稿交教务处。

4.教务处、考核办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

5.各院系、部要认真组织期中学生评教工作,制定具体的评教方案,评教结果要公平、公正。学生填写的《九五至尊VI 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3)在各教学单位存档,将评教成绩结果汇总到期中教学常规质量检查记录中。

三、期中考试

各院系、部自行安排期中考试,如有需要印刷试卷,直接到文印室进行打印,将试卷的份数报教务处王敬。如不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建议采用学生的平时表现和学生的作业成绩、小论文、实操等多种形式作为期中考试成绩。

教务处

考核办

2018年5月2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检查通知.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院系部动态 -更多-

 

学籍管理 -更多-

 

版权所有  九五至尊VI   联系电话:0536-308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