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九五至尊VI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升本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的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同年级、同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40%的学生可获得校级推荐资格,不在前40% 的为自荐。(备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占比 80%,思想品德状况占比 10%,参与实习教学环节或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情况占比 10%)
现将 2018 级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40%的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信息向航海学院办公室反映,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晓伟,联系电话:0536-3082852,联系邮箱:992637139@qq.com。
附件 1:航海学院 2018 级航海技术专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 40%的人员名单
附件 2:航海学院 2018 级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 40%的人员名单
附件 3:航海学院 2018 级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 40%的人员名单
航海学院
2021 年 2 月 1 日